如果一開始就想著要給別人看,很多話會突然變得很薄。反過來,如果先假裝沒人會看,自己的真實感受才會出來。

今天想記住的話把私下寫和對外分享分開,別讓自己寫下的東西自動變成對別人的證據。

先寫給自己看的筆記本

寫下來和分享出去是兩回事

日記、草稿、備註,都可以只拿來整理自己。

所以,寫了不等於一定要發。

你有不分享的權利

不是每一種情緒都必須公開給對方看。

如果寫完能讓自己安靜下來,那它已經完成任務了。

把私下寫的內容拿去壓人、定罪,會把寫作這個地方本身毀掉。

自己的整理和和對方談判,最好分開處理。

如果要分享,另寫一版

不要把情緒草稿原封不動發出去,而是挑需要的部分,重新寫成短一點、可被接住的版本。

草稿是草稿,發出的文字是另一版。

先保護寫作空間

如果總是默認「寫了就得給人看」,寫作會變得很危險。

先保留一個只屬於自己的空間,反而更能寫出真實的話。

把只寫給自己的內容,和需要共同說清楚的話分開

私人草稿裡可以有嫉妒、誇張和互相矛盾的念頭,不必全部交給伴侶當成證據。先讓它留在紙上,再從中選出可核對的事實、自己的感受和一項請求,整理成真正要說的話。

保護隱私和逃避共同決定是兩回事。債務、健康狀況、其他關係或搬家等會明顯影響伴侶選擇的資訊,不能因自己還沒想好就無限期隱瞞。若直接說有困難,可以選擇安全的地點和時間,或請合適的人協助表達。反過來,任何人也沒有權利強迫伴侶交出日記或筆記。

不知道怎麼說時

  • 這份文字目前是寫給我自己的。
  • 我想先寫下來,但要不要分享,我想另外決定。
  • 我不想把私下寫的內容直接當成對別人的證據。

會讓情況更難的反應

  • 把草稿直接變武器
  • 因為想著要分享就不敢寫真話
  • 失去只屬於自己的書寫空間

今天先寫一份不打算分享的筆記,限十行。

做決定之前

  • 我有沒有把寫和分享分開?
  • 我有沒有保留不分享的權利?
  • 我有沒有決定不把草稿當證據?
  • 如果需要,我能不能再寫一版給對方看?